過去多年都會於年頭定下一些目標,十項八項的。每次完成了就記下,每季看一下進度,每年底作總檢視。
經過首數年的經驗,發現這些目標最好不要太大,也最好是自己可以控制的。例如有人計劃要轉工,這些即涉及太多不能控制的因素。所以我的計劃都稱為2016小計之類,即小的計劃。有多小? 以下是曾經定立的: 去旅行一次; 每個月買一份禮物給朋友; BBQ 3次; 完成插花課程; 到離島一次 等等。聽上去都似是很易完成,連自己寫下的時候也是這樣想,直至年尾檢視才知道原來不是理所當然能做到。好像想要運動10次,結果只是做了3次。跟自己定下要戒凍飲,結果這連續多年都入圍的計劃卻沒一年做得到。好友送我一本米芝蓮食譜,於是打算每月學做一款,結果一款也沒完成。有些事項聽上去可以很無聊,例如有年訂下要每星期買花一次,那怕一枝半枝。事緣每次都想買,但又覺得沒實際用途而沒買,但令自己開心其實何需理由? 好吧,若要給自己一個理由,就說: 今年定下來了。那年年底發現這事確實令自己每星期都曾開心一遍。對了,因為這個是自己的計劃,所以只要你個人覺得開心或有用就可以,不需要向人交代。
由於小計有十項八項,所以一般的成功率是70%左右。若於年底檢視的時候發現完成的事項很多,心裡當然滿足。若一些事項計劃做10次但只完成了5次,其實也值得高興。因為項目寫下了,心也會記下並嘗試去做。換言之,若非自己已寫下的話,那可能連該5次也沒做到。至於那些完全沒完成的呢? 也是很好的提醒: 如發現自己真的很懶或很沒行動力。
之前間竭有幾年沒做到這件事,例如有兩年要讀書,擔怕日子不知道會忙成怎樣,能完成課程是唯一的目標了。今年也因為初到英國,太多未知數也打算暫停一年。儘管如此,2016年,推薦大家也試一下,想必有意想不到的收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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